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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改委:尽快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配套政策

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陈健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配套政策措施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市发改委表示,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8〕14号)有关规定,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相关收费,按《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穗教基教一〔2018〕17号)执行。经衔接并综合市教育局有关会办意见,由于穗教基教一〔2018〕17号文已过期,现按《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2022〕1号)执行校内课后服务有关工作。

据介绍,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在读学生。课后服务模式由各校结合实际灵活选择。包括以校内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一般由学校组织开展,也可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或者有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开展,由学校负责统筹和监督以及可以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课后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在校早午餐、午休、下午课后托管等。服务时间为“5+2”模式,即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不少于2小时。

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在2022年4月上旬召开的全省《新版(2022年)定价目录实施视频工作会议》上部署的价格管理重点工作,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地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广州市发改委已于会后立即会同市教育局启动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情况相关的全面调研,为广州市相关收费政策出台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市发改委表示,下一步该委按省有关最新部署,抓紧会同教育、财政主管部门,结合广州市经济发展实际,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力争经费筹措到位,推进广州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相关政策出台。

标签: 广州市发改委 义务教育阶段 中小学校内 课后服务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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