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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牢防洪安全底线 2022年第1号总河长令正式印发

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获悉,2022年第1号广州市总河长令于近日正式印发,总河长令要求,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2023年底前完成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任务;2025年底前完成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建设任务。

2022年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动员令》(2022年第1号),滚动排查整治阻水建筑物构筑物等10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销号制度,整治一宗,销号一宗,做到排查无死角、整治能到位,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守牢防洪安全底线。2022年底前,完成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任务。

2022年1号河长令指出,各区党委、政府是防洪排涝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各区总河长、副总河长要坚定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区级河长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按照有关要求,对在工作中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进行严肃追责。

标签: 守牢防洪安全底线 2022年第1号总河长令 海绵城市 建设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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