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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